RE/MAX瑞麦地产:美国这一类条件绿卡转正式绿卡或不再需要面谈!
美国当地时间4月7日,移民局于更新了其政策指导,新指导中规定:对于某些条件绿卡持有者,在申请解除条件时,允许移民局官员豁免他们参加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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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cis.gov
此次新政策指导主要针对美国婚姻移民,即通过与美国公民或绿卡持有者结婚,申请获得绿卡的人士。
根据美国相关规定,在婚姻未满两年的情况下,申请人是持有条件的永久居民身份,即持有条件绿卡。
我们都知道条件绿卡的有效期为两年,永久绿卡的有效期为十年(卡片到期后可更新)。对于条件绿卡持有者来说,在两年到期前(通常是到期前3个月),需要递交I-751申请表格及相关材料,换取永久绿卡。
婚姻有条件绿卡与EB-5投资移民有条件绿卡不一样的是,美国移民法要求婚姻条件绿卡持有者在移民局进行审理时需要参加面谈。
2018年11月之前移民法授权移民局可以豁免I-751面谈,但之后特朗普政府发布了新政策指导,规定禁止美国移民局官员利用他们的独立判断来豁免I-751面谈,这也导致这一权力在近年被大大削弱,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移民局人力资源没能得到最高效的利用。
此次更新,其实也就是恢复了美国移民局官员对豁免面谈的自由裁量权,同时,也结束了之前的强制性要求。
相信本次政策更新,如果移民局官员确定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婚姻的真实性,共同递交的要求可被免除(如适用),没有欺诈或虚假陈述迹象,移民局可以豁免面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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